乘車禮儀

  1. 為確保行車安全,車內空間僅限乘坐貴賓,所有行李包含手提行李皆必須放置後車廂,放置重要文件、護照、錢包..等貴重物品之小肩包,在不影響行車安全下可隨身攜帶,惟最終承載量須以不妨害行車安全為前提,調度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派車權。

  2. 為尊重後續其他乘客權益及車內清潔,請遵守以下事項:
      • 禁止在車內吸菸,並請勿嚼食檳榔。
      • 請勿在車內食用味道過重之食物;或使用味道過重之物品,如:指甲油。
      • 車內請勿大聲喧嘩。
      • 請將手機及電子產品轉成靜音模式,使用手機請輕聲通話或至玄關接聽。
      • 為維護乘車品質,請勿脫鞋及踩踏座椅前方網袋。
      • 請勿乘坐座椅扶手或餐桌。
      • 請共同維護座位清潔,多加利用車內垃圾桶或垃圾袋。

若因上述情形致車輛毀損或髒亂留異味,客戶須全數賠償相關修繕、清理及營業損失費用。

旅客隨身物品 / 攜帶物

嬰幼兒童座椅置放需求

  1. 因應政府「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規範,12歲以下兒童乘座車輛,須繫安全帶或使用安全座椅(增高座墊)乘座。

  2. 且有安全座椅(增高座墊)需求時,應於預約服務時主動告知客服人員,並同意加價支付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座墊)設備每座費用NT$300。

  3. 如因乘客預約時未告知或表示不需要,途中遭警方攔查開立交通罰單或交通事故致生乘客損害時,則須由乘客自行承擔。

攜帶動物乘車限制

  1. 經本公司同意之其他不妨害公共安全、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寧,無異味之動物,且完固包裝於長、寬、高尺寸小於 55 公分、45公分、38公分之容器內,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者,且不得以手提(或揹)包/袋等無法固定形狀的容器攜帶搭乘。

  2. 旅行開始後旅客應全程不得將動物放出容器外,動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裝有動物的容器不得放置於座椅、餐桌、座位上方行李架或車廂內行李置放區,並需置放於本身座位前方自行照料。(執行任務之警犬、導盲犬或由專業人員(訓練師)陪同之導盲幼犬不在此限)。旅客如欲攜帶2件寵物容器乘車時,得以占用座位方式加購座位1人,同時,該容器需置放於加購座位之座椅前方。每位購票旅客至多攜帶2件寵物容器乘車。

行李限制

  1. 行李尺吋請參考最大承載量,28吋以上行李請斟酌減少行李件數,乘客座位無法置放行李或紙箱類等物品,如服務現場人數/行李超出最大可承載量,致影響安全載運或無法載運,客戶需自理,百世租賃將不再另行派車,行前請斟酌同行人數及行李數,以免無法運載。

  2. 客戶如有特殊規格行李(如高爾夫球具/嬰兒車/滑雪板/衝浪板/輪椅/模型飛機/非行李箱行李…),請注意尺吋並於備註註明,或於預約時告知客服人員,百世租賃保留是否可承載之權利。

  3. 因車型限制,每車最多限預約二張(含)安全座椅(增高座墊),若預約二張(含)安全座椅(增高座墊)需指定七人座車。

禁止攜帶危險物品、無煞車之手推車、氣球、鳥禽類動物

  1. 禁載物品限制:物件過大超出車輛可承載範圍者-如.畫作、模型飛機等,骨灰/祖先牌位,寵物-需放置到籠子中且須另支付清潔費,毒品/違禁品…,本公司保留是否承載之權利。

服務須知

  1. 變更/取消預約:須於原約定時間前24小時,來電服務專線變更或取消。24小時內預約接送資料無法變更;24小時內取消者視同使用乙次服務。異動日期或時間提前者仍須符合三個工作天前來電異動(連續假日及春節期間需七個工作天前)。
  2. 乘客保險:服務車輛均投保每人NT$300萬乘客險。
  3. 同行人數:除兌換客戶使用外,如行李加上同行家人或友人未超過法規規範四人座車輛所乘載之範圍及行車安全考量內(車內乘客座位區不得放行李箱/紙箱等行李),皆可一同搭乘,但以一車為限,如超出四人座車輛所乘載之範圍,客戶須自行加價預約七人座休旅車。(一車限定人數依交通法規規定,「百世租賃」保留接受同行人數/行李之權利)。
  4. 本服務僅提供一般平面道路機場接送服務,恕不配合指定進入地下/立體停車場或搬運行李至客戶指定地點(例如.搬運行李上.下樓)。
  5. 客戶應自行評估路況(如塞車、中途停靠站…等)及路程長短,再向服務中心確認送機或接機服務時間,「百世租賃」不負預估交通時程之責。接送途中如發生不可抗拒(包括但不限於塞車、車輛故障等)之情事,「百世租賃」在合情合理合法之範圍內應協助客戶處理,惟如有錯過搭機時間,則由客戶自行負責。
  6. 指定時間:指非依預約航班表定抵達時間,而是依客戶指定時間前往接機,預約時如原預約航班與表定接送時間不符時,接送當日將依客戶指定時間前往服務,服務人員不再確認原預約航班抵達時間。
  7. 請您在下飛機後隨即開機並保持手機暢通,以利司機與您聯絡,若您在下飛機之後尚未收到簡訊或司機聯絡電話時,請主動聯絡機場接送客服中心以利及時聯絡司機,減少您等候時間。
  8. 如您的出發地為歐美等地區或為夜間、凌晨時段,須考慮時差及跨日問題,預約抵達台灣之日期及時間皆以台灣當地時間為準,行遍天下將依您預約時間前往服務,不會再做後續審查動作,如有異動請於預約時間前24小時進線機場接送客服中心變更。
  9. 國內/國外天災地變/戰亂/暴動等不可抗力因素,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原因者,本次已刷卡付款之相關其他費用及加價項目,則以退刷處理,惟客戶須尋求其他交通工具並自行承擔交通費用,「百世租賃」不再另行派車。
        1. 一、班機延誤或變更
          • 原航班較原預約時間延遲4小時以上或跨日抵達台灣而無法臨時調度接送。
          • 變更航班及時間,客戶須於原預約時間6小時前致電客服中心取消,若未於6小時前通知,則可向客戶請領作業費用NT$300。
        2. 航班取消
          • 依國際機場當日航班公告時刻表為準,客戶須於原預約時間6小時前致電客服中心取消,若未於6小時前通知,則可客戶請領作業費用NT$300。

送機服務-出國

  1. 每車最長等候時間為乘車時間後30分鐘以內為限。
  2. 若車輛抵達預約地點超過30分鐘以上仍無法與乘客取得聯繫,或已等候乘客超過最長等候時間且無事先通知取消機場接送客服中心者,將視同已完成服務司機將不再繼續等候,且不退任何已收款項。
  3. 乘客如須延長等候接送時間,應於原預約乘車時間前通知客服提出延長等候需求,乘客須自第31分鐘起另支付每輛車每小時待時費 NT$500,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調度中心將視接送機排班狀況是否接受超時等候)。
  4. 乘客搭乘之原航班若是因天候等因素「取消」,接機服務將視同取消,不收取任何費用。
  5. 送機待時:依預約時間到達客戶指定地點,客戶本人或同行者如依約定時間逾時30分鐘以上,則司機無法繼續等候,且視同使用乙次服務,客戶應支付該次空趟費用NT$300。

接機服務-回國

  1. 每車最長等候時間為班機實際抵達後90分鐘以內為限。
  2. 若車輛抵達預約地點超過90分鐘以上仍無法與乘客取得聯繫,或已等候乘客超過最長等候時間且無事先通知取消機場接送客服中心者,將視同已完成服務司機將不再繼續等候,且不退任何已收款項。
  3. 接機待時:接機等候時間為原預約航班飛機實際到達時間60分鐘內,指定時間者(註),依指定時間等待60分鐘,若客戶已確認班機延誤,請立即致電通知服務中心。若服務人員確認班機已抵達但又無法連絡到客戶時,或客戶未上車,接送人員得於該班機實際到達時間起算等待60分鐘後逕行離開,並視同客戶已使用過該單趟服務。若接送人員接獲指定客戶通知並繼續等待且完成服務者,則指定客戶應自第61分鐘起,每超過1小時支付待時費NT$300元,不足1小時以1小時計算,最多等待90分鐘。接機服務如遇班機提早抵達,則依客戶原預約時間提供服務;若班機延後,則依機場公告之抵達時間提供服務,但若延後抵達之時間較原訂抵達時間已逾4小時(含) ,則視同客戶取消該次接機服務。
  4. 乘客如須延長等候接送時間,應於原預約接機時間前通知客服提出延長等候需求,乘客須自第91分鐘起另支付每輛車每小時待時費 NT$500,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調度中心將視接送機排班狀況是否接受超時等候)。
  5. 乘客搭乘之原航班若是因天候等因素「取消」,接機服務將視同取消,不收取任何費用。
  6. 原航班不論是「延誤」或「提早抵達」調度中心仍會安排車輛服務。

加點服務

  1. 接/送機服務以訂單地點為主,恕不提供臨時沿途接/送其他乘客,若於預約送機或接機服務途中每增加一停靠站時,得視各停靠站之距離加收費用,且需以順向為原則,離出發地5公里內停靠點另需加收NT$300,超過5公里每公里加收NT$50,調度中心有權依照車輛狀況決定是否提供臨時停靠站。